永別了,保證金!住建部三部委發文,招投標不得看資質證書原件,保證金只保留10項!(2)
2018-02-23閱讀數:4756
保證金正在逐步退出歷史舞臺!
保險人。保險公司明確承諾在列名責任項下,接到被保險人提出的書面索賠要求時,履行先行賠付義務。四是鼓勵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投保建設工程職業責任保險。
湖北省、廈門市并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早在住建部于去年5月提出開展工程質量保險等8項試點工作后,多個省市就已經邁出了以保險取代保證金的大膽一步。
2017年6月廣西省印發《關于鼓勵建筑業企業采用建設工程保證保險的通知》,要求廣西各地完善建設工程擔保制度,通過鼓勵和帶動建筑業企業采用建設工程保證保險,目前,廣西太平洋保險、平安保險、人民保險等幾家大的保險公司均已在該區嘗試開展相關業務,并已出具了保險保函。
2017年5月四川省印發《建設工程保證保險試點方案》。 該方案明確,建設工程保證保險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投標保證保險、工程履約保證保險等險種。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招標的國家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中開展建設工程保證保險試點。
2017年1月1日,浙江省起推行建設工程綜合保險。憑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合同或保險單,就可以為工程擔保。
2017年3月份,云南首單建設工程投標保證保險投入運行,太平洋產險簽下云南省首單建設工程投標保證金保險。
如果將視線拉得更遠一些,可以看到領導部門調整保證金的思路可以概括為“先精簡,再替代”。
2016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各類保證金,除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對保留的保證金,建筑業企業可以按銀行保函的方式繳納。收取單位要嚴格按規定按時返還。
據報道,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說:“你們看看,居然還有信用保證金、文明施工保證金、磋商保證金等等。我到基層調研最初聽到時還以為是段子呢!”
2017年8月2日,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683號,公布《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規定,除經營借款擔保、發行債券擔保等融資擔保業務外,經營穩健、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擔保公司還可以經營投標擔保、工程履約擔保、訴訟保全擔保等非融資擔保業務以及與擔保業務有關的咨詢等服務業務。
住建部發布建辦市函[2017]460號文,明確要求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須每季度要把推廣銀行保函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工作情況和有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整理統計,形成書面報告,進行上報,明確要求各省要加快推廣銀行保函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
2017年7月0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發布新版《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中也已明確推行銀行保函制度,銀行保函可替代預留保證金。
關于保證金,國務院和住建部近期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首先把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有效減少建筑業企業資金占壓,補充流動資金,減少銀行貸款,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另一方面大力推廣推行銀行保函、擔保公司保函和保險保函三種形式的履約保證制度。進一步為建筑業企業減負,企業資金充裕后,可以在更新機械設備、技術研發、人員培訓等方面加大投入,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水平。
逐步淡出保證金,以社會力量來兜攬風險。這樣的舉措將會為苦逼的工程企業省下多少資金?光是質量保證金這一項,根據2016年全國房屋工程施工項目計劃總投資10萬億元、質量保證金為工程造價的3%測算,就有約3000億元的資金可以釋放。再算上投標、履約、工資三項,可釋放資金的體量將超乎想象。這一正在轟轟烈烈展開的改革,必將成為工程企業的一大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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